关于持戒的别文——用一年修持得到清淨戒體的沙彌菩薩戒的人,只有藕益大師一個(转)

作者:释楞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2-11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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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年修持得到清淨戒體的沙彌菩薩戒的人,只有藕益大師一個(转)

 

弘一大師一生崇敬修持戒律的大德高僧,所以對這兩位古德的評價很高,曾編《藕益大師年譜》, 《見月律師行腳圖》以推崇。

弘一大師出家後,就專研戒律,精修梵行,行師藕益大師,依地藏菩薩的宏願,嚴淨毗尼,稟遵藕益大師的遺教。

同時,弘一大師又依《靈峰宗論》撰寫警訓,以自惕,編《寒笳集》一部。大師出家為僧後,在未見到南山律時,已經開始讀《毗尼事義集要》,提倡弘揚律學,以救時敝。


問:弘一大師又什麼要提倡在家學佛?

答:弘一大師提倡在家學佛,是因為在家學佛開始是以皈依三寶,受持五戒十善和八關齋戒,這些都比較容易受持。

而我們身為出家學佛的修行人,真正得到沙彌戒,比丘戒的是不可能的,因受戒時的羯摩儀式不如法,所以現在不容易真正得到沙彌戒,比丘戒。

因此弘一大師在研究戒律以後,曾希望僧團當中有五個人,十個人發心,專門研究律學,一方面通達律學,一方面持戒清淨,並禮佔察懺,求清淨輪相得到戒體。

這樣,佛教僧團中有五個人,十個人自己真正得到戒體『那麼為別人授戒時,才能使求戒人得到戒體』。

所以弘一大師說:但是現在沒有五個人,十個人的清淨比丘持戒者,是否就不要授戒了?大師回答說:「戒還是要授的,可以維持現狀。」

在這裡我補充說一件事,明末的藕益大師自己感覺得不到戒,在四十六歲時退作三皈依人,並且根據一部《佔察經》中的佔察善惡輪相等,在佛前禮拜佔察懺儀,於四十七歲元旦獲清淨輪相,才得到沙彌菩薩戒。

所以,弘一大師極力提倡大家都來禮《佔察懺儀》,用佔察輪相修持幾年,得到清淨戒體,真正達到佛教戒律中的沙彌戒,比丘戒。

弘一大師對藕益大師的推崇就是為了這一點。大師認為中國佛教從明朝以後,用一年修持得到清淨戒體的沙彌菩薩戒的人,只有藕益大師一個,沒有第二個人。

南山律宗從宋以後,在中國就失傳了,所以從宋朝以來的授(求)戒,都是不如法的。

比如現在講:受沙彌戒,其中一些戒條,大家都做不到了,剛一受戒,就有人過午吃飯,用香皂,看戲、看電視,身中藏有金鍛錢財,這些都是不如法的。

因此現在講受沙彌戒,是得不到戒的。一邊受戒,一邊就破戒,怎麼能得到戒呢?因此弘一大師提倡大家來自誓受八關齋戒。



對於這些方面,我體會很深,我們這些現在在叢林裡忙事情的人,連八關齋戒也不能持了。當時弘一大師在編《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時,是腳踏實地的,不是講空話的。

比如我現在早晚接待來賓,隨眾過堂、做早晚功課,一日三餐,忙些日常性的事務,連八關齋戒也都受(守)不住了。

弘一大師對在家學佛方面的研究資料,可以尋找的有《五戒相經》,以及自編的《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等。

附文:

皈依受戒要領納「戒體」




在佛教的律學中,要「得戒」,成為三皈依和五戒的弟子,是必須要領納到一個稱為「戒體」的東西,沒有「戒體」,一個人縱然表面上是守著戒條,那是不能令修行者獲得該種戒法所帶來的勝妙果報(證果),最終只成為世間的善行。

「戒體」到底是什麼?

簡單來說,它是由十方「善法」集合而成的一個無色無相的東西。用世間例子來譬如的話,那就好像一個人把世界各地不同的食材,如麵粉、香料、油,經過揉合,製成麵餅那樣。不同的善法,經過儀式(僧人的見證和修行者的發誓),將「不殺、不偷、不婬」等等的善戒法,集合成為一個「戒體」,由修行人領納在身心之中。

「戒體」的性質是抽象難以理解的,根據<成實論>,它是屬於「非色非心」,意思是指不屬於物質形態也不屬於心理性質。有的派系稱它為「無表色」,一種非常微細的物質現象。

「戒體」的獲得,是必須透過受戒的儀式,進行三白羯磨才能形成(羯磨是指傳戒的出家人誦出律法,受戒者發誓言的一個動作;有的戒律可能要四白羯磨-註1)。不過,如果受戒者或者傳戒師不具備條件的話,例如受戒者並無受戒的心願、沒有言語的立誓等等,或者傳戒師本身根本沒有得那些戒律,過去沒有從師受,那麼受戒者是不能成功「得戒」的。

另外,「戒體」亦會因行者守戒和犯戒而保存或受損,萬一受損,行者需要透過懺悔來使「戒體」恢復清淨(註2)。根據漢傳佛教的律法,所有戒律的「戒體」,從「三歸依」到「比丘戒」、「菩薩戒」都是必需要經過正式的儀式,由出家人傳授,修行人才能領納到「戒體」而得戒。

末學在這裡引述明朝元賢法師<律學發軔>一段有關受菩薩戒戒體的段落,這樣會對「戒體」的概念和領受過程會有更好的理解:

此是戒度正體。以心生口言。從今受。息身口惡法。
是名為戒。即無作也。此無作雖無色相。而有能持所持。有得有失。亦似有色相。故曰假色。亦名無表色也。授戒羯磨文云。
初番羯磨時。十方妙善戒法悉皆震動。
第二番羯磨時。諸妙善戒法舉集虛空之中。如雲如蓋。覆汝頂上。
第三番羯磨時。此諸妙善戒法。從汝頂門灌注身心。充滿正報。汝心汝身即是無邊功德之聚。
此文正形容無表之色。如此雖非實有。戒從外來。
然亦不可謂自心本具。無得與不得。蓋以。理雖本具。
藉緣方發故也。


這裡的「初番羯磨」,就是指當第一次授戒和尚誦出律法條文,然後受戒者發誓受那條戒律的時刻,十方世界的善戒法會被引發。然後再經過第二第三次的羯磨,這些善的戒法便會從行人的頂門灌注入身心,結成「戒體」,此「戒體」一經領受,變會產生一種能夠引領行人證果的力量。譬如說領受了菩薩戒「戒體」的人,他的「戒體」是能夠使他在久遠的未來成就佛果的。而領受了比丘戒戒體的人,其果是成為「四果阿羅漢」。

從古到今的漢傳佛教和南傳佛教,所有戒律都必須是從出家僧眾處受的,密教則不一定。而根據漢傳佛教,唯一可以不經具戒出家人領受戒律的方式,就是透過「地藏菩薩占察法門」(註3)修懺悔,直至占察輪(占察輪是一種類似占卜的用具)顯示行人清淨並得戒,這樣才算成功(明朝的蕅益大師和民國的弘一大師就是這樣獲得他們的菩薩戒)。除此之外,就只有從正式具戒的出家人處受才能得到「戒體」。

上述所述,初接觸的人肯定會覺得當中宗教的味道很濃厚,感覺「戒體」好像很抽象神秘,這是很正常的,因為這也是我最初時的體會。

末學希望在這裡再指出一點,就是「戒體」與「業力」是很有密切關聯的,也就是與「因果、緣起」有深切關連。

我們也知道,業力緣起的運作是很深細,法與法的深細活動是不為人所察知的,每個人的身語意業所產生的作用也是這樣,一個身體動作、一句說話如何引致善惡果報,個中的過程我們凡人都是無法徹見,就像我們無法見到世間事物的微細分子互動一樣。身口意業在發動之後,縱使動作結束,當中曾經產生過的引力,是會導致將來感得一種果報。這是佛教基本的業力緣起論。

受戒儀式也是一種「業」的緣起,其中身心所作出的立誓行為所產生的「業」和其所引生的「果」(微細的無形相的「戒體」)也不是一般人能夠透徹看得清楚的,不過看不清並不代表儀式不需要,或者戒體不存在,只因我們無法看清緣起,無法看到名色現象(即身心現象)如何深細地互動,使我們暫時感到困惑而已。

戒律在佛教中是一門很複雜的修行學問,而各個傳承因為歷史、環境、政治、文化等因素,演化出不同的戒律系統,譬如說在藏傳佛教的傳統,有德行的在家修行人是可以傳授皈依戒的(有別於漢傳和南傳),這是因為歷史上西藏曾經經歷滅佛,使佛法的傳承需要經過在家人來保存。

在日本明治時代,當時天皇下令僧人可以娶妻生子,導致日本至今的傳戒都是由有妻室的「僧人」來傳授。另外,南傳佛教不許比丘傳戒給女性成為比丘尼的傳統,也是有別於漢傳及藏傳。至於漢傳佛教的戒律,古時就有唐代南山道宣律師的傳承,以及明朝寶華山見月律師的傳承,兩者據學術界研究所評論是存在差異的,主要是因為南山律典至明朝已經大量散失的緣故(註4)。

如此種種,都是佛教經年演化後的現象,作為學者,應當依照各自所信奉的傳承,取正式儀規,從師受各種戒律並致力奉行。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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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羯磨」梵文是「Karma」,也就是「業」的意思,凡是身語意所作出的動作都是羯磨,而末學在這裡因為針對領受戒體這一環,而特別指出「三白誓言」這個羯磨過程。如果依照律典的羯磨文,則從結戒開始,都已是羯磨。讀者請留意。

註2:南北傳就懺悔這一個做法是有不同觀點的,在南傳,犯了最嚴重的根本戒,是無法懺悔清淨的,猶如斷頭人,不復再生一樣。而北傳佛教則認為,透過大乘懺悔法,就算是最根本的五逆十惡等罪都有懺除的可能,慈悲三昧水懺、大悲懺等是當中有名的大乘懺法;在密宗,金剛薩埵法門則是破除業障中被受推崇的。

註3:「地藏菩薩占察法門」是根據<占察善惡業報經>而成的修行法門,經中提到透過禮拜、持誦地藏菩薩,利用占察木輪,能夠占察出自己的善惡業何者偏重,從而懺悔除障,另外占察輪亦可以測知一些世間的疑難(共189種)。詳細見該經。

註4:參考<明末清初之律學復興─以見月律師為中心>

 

附文:

 

密宗金刚三昧耶戒略释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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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条根本戒:

 

宣说十四根本戒:存心诋毁三恩师,
轻侮扰乱其内心,一切罪中最严重,
是故此条首先说;于示取舍如来教,
上师教言自明知,轻视违行违教二;
于总远近密道友,嗔怀恨嫉侮等三;
心想众生离诸乐,诚心舍慈第四条;
以贪非时故出精,舍菩提心第五条;
诋毁寻道入外道,声缘大道乘宗六;
非器未作仪轨者,未圆满与失毁者,
畏惧深法五者前,泄露秘密第七条;
于五蕴即五佛陀,轻侮诋毁摧残八;
于基道果清净性,疑为引导第九条;
本具能力不降慈,十大应诛第十条;
离名等执实无实,寻思衡量十一条。
不利具三信心众,不护心欺第十二;
合适资具誓言物,应时不依十三条。
观待总别智慧母,明暗满足谤十四。

 

  如果能像保护树根般守护誓言,则是产生一切道果功德的根本;若未加以护持,则成为恶趣之因与痛苦的根源,以业力牵引而下堕,密宗誓言也可分为十四戒条,以下对此理进行说明:


  一、诋毁上师:如《明誓言续》中云:“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这里宣说了六种上师。虽然从对境方面而言,不需要只是与密宗相联,但此处所指的是三殊胜上师,《集乐寂静根本续》中云:“解脱相续灌顶示窍诀。”也就是说,对于赐予灌顶、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或具二恩德或具一恩德上师任何一者,以嗔恨或嫉妒心心想诋毁,进而通过言词反对、讥讽的方式加以诋毁,轻侮不敬等,扰乱其心,令不欢喜,这是所有罪业中最为严重的,因为金刚上师是诸佛之本体,不仅对境严厉,而且自己的一切道果功德都完全取决于上师欢喜摄受,为此首先宣说这条誓言。如果破此誓言后未立即忏悔还净,那么无论再怎么精勤修持密宗道,不用说殊胜悉地,就连共同成就也不会获得。因此,对于上师的任何行为都应视为功德,尽心尽力成办上师欢喜之事。


  二、违如来教:对于为所化众生开示取舍道理的三藏六续所摄的一切如来教法、诠解其密意的所有论典以及遵循彼等取舍学处的殊胜上师对自己的言教,自己明明懂得其义,却以轻视的心态违越,不依教奉行,或者背道而驰,或者与彼相关的事情讲与他人,无论如何这些都是违背如来教。第一条根本过后要数此罪最为严重,因而立为第二条誓言。


  三、嗔恨道友:总道友即一切众生,远道友是所有佛教徒,近道友指入密乘者,尤其是密道友即一位上师摄受的一父之道友,间接说明一坛城所摄一母之道友,以上这些道友后后较前前更为亲近,特别是密道友中于一父母前获得灌顶时间如果有先后,则如长幼兄弟,同时受灌顶如孪生兄弟。圆满获得四灌顶的所有道友是最为亲密的。对于这所有的道友心里嗔恨,怀恨在心,以嫉妒的心理身语侮辱,口中言说过失等令其心生厌烦,则犯第三条根本戒。密道友之间进行争论等是金刚内战,罪过极为严重,难以清净,故当小心谨慎。


  四、舍弃慈心:心里想:任何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或某一安乐遭受痛苦那该多好,以嗔恨的心态存心舍弃慈心,则犯第四条根本戒。


  五、舍菩提心:尤其是因为秘密灌顶道而发呕,从而舍弃方便智慧之精血,因为智慧灌顶而在非为开许七时的时间以贪心和轻毁学处之心对不变大乐生起邪见,认为不变融乐无有必要,故意出精。关于开许七时,如颂云:“秘密灌顶第三灌,一味平等供天尊,繁衍种族作丸子,以及观察死相时。”一般来说,以生起次第舍弃对众生的愿菩提心或者通过行持菩萨戒根本堕罪而舍弃行菩提心,即犯第五条根本戒。


  六、诋毁宗派:对于为寻求出离恶趣获得善趣而宣说外道宗教的白法,趋入出离之道的声闻缘觉以及趋入脱离二边的大道的大乘宗派,不认为这些乘道是趋入究竟一乘、引向上乘等的梯阶,而是真正执为它们有胜劣之别,以嗔心加以诋毁,则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因不诚信因果而未成熟的非器邪见者、因未作仪轨而未成熟连宝瓶灌顶也未得受者、因未圆满仪轨而未成熟未获得三殊胜灌顶者、因失毁而未成熟犯根本戒未忏悔还净者、声闻缘觉等根基未成熟畏惧甚深法义者,在观待调化的时间与对所讲之法不能堪为法器的这五种人面前,泄露密宗不共的誓言物、行为以及深义的秘密,当对方明白并生起邪见时,即犯第七条根本戒。


  八、诋毁五蕴:如续云:“金刚蕴支分,共称五正觉。”对于诸如在灌顶时直指五蕴自性为五部佛,以欲妙欢喜供养从而增上所依大乐、现前能依智慧这一点不了知,而认为身体是集谛的根本,口中侮辱诽谤并以砍断身肢等苦行摧残身体,则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基道果之诸法自性清净故说于无二双运光明菩提心如来藏本来实相中安住,认为此种说法只是为了引导众生入道令生欢喜而已,实际上并非如此,产生怀疑,进而生起邪见,则犯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降十敌:如《明誓言续》中云:“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诸瑜伽士当诛之。”正在造痛苦之因的九应诛、真实感受痛苦的三恶趣众生算为一应诛,对于这十大应诛任何一位有情,尤其是对损害上师与弘法利生的野蛮众生,在自己明明有降伏能力的情况下,本应当以大悲心予以降伏,却放弃不降伏,反而以颠倒的贪爱与其结为亲友,平庸仁慈,身语也与之同流合污,即犯第十条根本戒;对于这些应诛众生,如果舍弃慈心,则犯第四条根本戒。


  十一、揣度正法:对于远离一切名称、表示或相状等的胜义以及了达胜义的方便无分别之道,不是以各别自证,而是以怀疑之心认为它有实、无实,分别贪执妄加揣度,则犯第十一条根本戒。


  十二、令信士厌:具有清净信、欲乐信、诚挚信三种信心想求正法的所化众生,自己明明有能力赐法,非但不行利益,而且相违其心,不加护佑,以令生邪见的行为和贪嗔之心言说过失或者谄诳欺骗,使该众生心生厌恶、反感,则犯第十二条根本戒。


  十三、不依圣物:在会供勇士勇母享受喜宴等密行时,本应依止的誓言物铃杵衣饰等资具、内外五肉五甘露醇酒等饮食受用,金刚歌舞等誓言物以及行为在应时也因耽著声闻戒律认为这些有过患而不享用,则犯第十三条根本戒。


  十四、诋毁女性:对于总的女性,特别是自己所依止的智慧女性这些法源自性者当面或暗地为了心里满足而轻侮,说诋毁之词,当对方懂得其义时,即犯第十四条根本戒。然而,如果这些女性具足密宗誓言并是自己的上师或道友,则犯第一条或第三条根本戒。


  此十四条根本戒的顺序也是依据密宗对治的次第,后后较前前轻,因此是以轻重的方式如此安立的,成为四灌顶各自根本戒的道理,如此主要而言,则第十三条与第五条作为因果而成为与秘密灌顶与智慧灌顶相违的根本戒,第十四条尤其是与智慧灌顶相违的根本戒,第九条与第十一条是与第四灌顶相违的根本戒,其余的九条则是与宝瓶灌顶相违的根本戒。后后灌顶时前前成为共同的戒条,本灌顶自己的戒成为不共的戒条。所以,仅仅获得宝瓶灌顶者与自相违的九条戒如果犯了,则成为根本罪,除此之外的其他五条虽然犯了,也不会构成真正的根本罪,尚未得断彼之戒的缘故。


    八粗堕:

今说支分之粗堕,灌顶誓言未成熟,
依止明妃会供时,身体语言相诤斗,
于未宣说之明妃,以自之力取甘露,
不为法器说密法,信士提问说他法。
住声闻内满七日,不具瑜伽与智慧,
自己诩为密咒师,于非器说八粗堕。

 

  现在宣说与根本罪同分的支分戒,虽然不是舍戒的他胜罪,却会障碍迅速获得成就,罪业粗重,故称粗堕。相合《离畏勇士续》与《誓言海续》等的密意而在此论中概括宣说。其中前三条是能成熟自相续的支分戒,后五条是能成熟他相续的支分戒。


  一、未得灌顶与不具足誓言者依止相续未成熟的明妃。
  二、会供等时金刚道友之间虽无害心但以身语相互争论、殴打,发生口角。
  三、未依仪轨仅仅以自己的风力从不具足续部中所说之法相的一般明妃处取甘露;
  四、对于堪为法器并具希求心的弟子,因吝啬秘诀而不传讲密法。
  五、具足信心并希求法义的弟子请教法义,不予以正面回答,反而讲些其他的法门。
  六、在诽谤密宗见行的真实声闻或者寻思者当中居住满七日。
  七、不具备密宗瑜伽真如智慧而自我标榜为持密金刚持。
  八、对于不能堪为讲窍诀法器而想求法的人,在非时传讲甚深赤裸觉性之义。
  以上八种即是支分八堕。

 

 

澄清对密法特殊行为的误解

作者:俄果仁波切  

  本人看萧先生的文章所体现的境界和理解很狭隘,如针孔一样,所以对双身法提出了不少的疑义和诽谤。

  首先先生应该先认识一下什麼是“双运”,其实不论显密,大乘84000法门的根本就是“双运”,离开“双运”就有偏差。

  从显宗的根本基础来说,见:色空双运(心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如初学大乘佛子之双眼;修:福慧双修,犹如两足(世尊500大愿:愿我能使败坏心相续众生、造诸恶业及舍弃善法之可怜众生积累福德、智慧资粮,并使之趋入诸如来刹土中,如来当赐与他们无上菩提且为之授记);果:法、色二身圆满。

按密教的教义,为契合众生不同的根性,不可能只有一种双运,所以有不同的修法,其见地就有净空双运、乐空双运、明空双运等不同,机不同法就不同,所以释尊宣说了84000法门。这样见地越高,修行的速度就越快,甚至一刹那可以顿悟,一刹那可以圆满福慧二资粮。比如释迦牟尼佛的亲传弟子乌仗那国恩扎波德国王、六祖慧能、藏地的本麦彭刚波(80多岁才碰到贝洛扎那,详见敦珠法王《西藏古代佛教史》).

  南传、汉传、藏传佛教,都有三藏十二部经典,都是佛陀亲口宣说而有所不同,南传佛教裏没有大乘和密乘的经典,如果就说因为大乘经典在我们的三藏中没有,不是佛所说,是你们自己编造的,比如大乘裏的见地要破法我执,修行时小乘从未开许杀生,大乘佛教在特殊情况下开许,如五百商主的等事例(详见《普贤上师言教》),圆满四万大劫资粮,还有八关斋戒和提婆达多以断食为消业相似,持陀罗尼(如大悲咒等)可以消业障,报身与常见相似等等,你们认为不是佛陀原始所说,背离了佛陀的教法,那麼反过来小乘的一部分教理完全不同於大乘,如见不破法执,行为自利而不是慈悲利他等等,这样不是也可以说小乘不是佛陀亲口所宣说的吗?

南传说自己有清净不断从佛——迦叶——阿难……的传承,其实一样啊,汉传、藏传也有从佛陀到现在清净不断的传承,例如瑜伽部的传承:世尊——阿难——莲师——贝洛扎那(藏传佛教最殊胜的大译师,《莲师传》莲师亲自授记,阿难往生以后,游历了许多报身净土,游戏神通,到藏地示现就是贝洛扎那,而莲师是佛陀亲自授记的,都证明藏传佛法的纯正)。藏传密续三藏十二部经典的情形完全相同,希望先生和弟子们学习一下藏文,研究一下藏地的风俗和历史,深入一下藏地,一定会清醒过来,一定会发现一片新天地,耳目一新,大开眼界。请好好想想世亲菩萨和无著菩萨的例子、弘一大师当年对密宗的看法以及后来的忏悔吧!

  密续在印度的弘扬,从世尊、极喜金刚、龙树菩萨到布玛莫扎,当时得到广大的弘扬,也没有任何一位祖师大德指出是邪法,这样的文字一点也找不到,先生的说法如果有依据请拿出来看看!从8世纪到现在的1200年裏,藏传密续的弘扬非常广大,也没有任何的祖师大德否定其为邪法,反而被许多高僧大德所承认,得以弘扬广大。汉地的成吉思汗拜15岁的巴思巴为帝师,康熙、乾隆皇帝也师事密宗大师,他们的学问、智慧不会比你差吧。

  如若是人的不如法,不能以此来否定法,从世尊的时代到今天都有个人的不守清规戒律或对显密教法理解偏差而产生的不如法现象,是正常的。也不要随便否定、诽谤人,因为可能是佛菩萨圣者的密义示现,比如《华严经》中的胜热婆罗门、甘露火王、蜜苏伐多女、济公、金山活佛、藏地的莲师等。诽谤正法、诽谤有密义的圣者很容易堕入地狱,应该谨慎不要犯舍法罪!如提婆达多、善星比丘,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

所谓密法,也不是永远保密不公开的意思。在根器不合格的众生面前必须保密,若不保密就是破戒,对众生不慈悲,会像先生一样因不理解而诽谤!所谓不合格是指欠缺智慧,邪见的熏习多,二取分别重。因此密宗根本双修法的境界就不好公开。

  具体来说,学佛者分三种根器。下士:声闻,对烦恼遮止,受持不杀生等253条别解脱戒;中士:菩萨,以烦恼为助缘,受持大乘菩萨戒;上士:金刚乘,烦恼即菩提。烦恼譬如有毒的果,下士譬如普通人,中士譬如医生,上士如孔雀。普通人不敢食毒,服毒就会丧命,医生可以配药,孔雀不需要配制,直接吃而且越吃越美丽。

经云:佛陀令众生对治贪而宣说了21000法门,对治嗔宣说21000法门,对治痴宣说了21000法门,总对治三毒宣说了21000法门。在短短的一生当中我们是学不完的。不能以一个法门来否定84000法门中的其他法门。比如以前藏北的牧民认为甜的东西只有牛奶,没有其他甜的东西。外来的人说还有很多种种其他甜的东西,比牛奶甜的有可口可乐、果汁等许多,可是他们完全不相信。以后交通发达、开放了,发现真的有很多的甜食,恍然大悟,以前没办法相信,因为自己是井底之蛙。

  世尊引导众生之甚深智慧和广大方便是不可思议的,对嗔恨心很重的根器以降伏法来度化,先修持降伏了自己的嗔恨,以慈悲心来降伏恶人。比如经典中500商主的例子,对贪心重的根器,如婆罗门女的例子,积累了多劫功德,应先降伏自己的贪欲,这是大乘显教裏降伏和双运的修法。这没有密教裏面那麼详细和具体,现在缘分不到,不适宜公开宣说。先生可否判定上面的例子裏有无密法裏的降伏和双运呢?与藏传的降伏和双运又有什麼区别呢?

  你所写的都是主观的想像和无根据的随便宣说,在西藏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的一个常识——天珠是比较稀有珍贵的宝石,你却说西藏佛教认为戴上天珠可以解脱。我是西藏人,这也是第一次听说。据说先生是菩萨戒居士,想必不会说假话,那麼有可能你碰到了一位商业骗子,证 明 先生运气不好,可能你碰到的所谓密法的上师也是冒充的骗子。

总的来说,我们密教传承裏的根据、证明、理解有许多很深奥的内容,但对缘分未成熟、根器不够者面前不可以宣说。

  那麼针对个人根机来解释的话,唯识四部经比较接近密法,如《涅盘经》提出“常乐我净”的观点。

  密续裏所宣说的是果位上智慧的境界,大乐和空性的无二无别,般若空性和方便大乐的双修,但是这些法是具有相当境界的圣者才可以修持的,在凡夫的根机上一点也没有提高的人是绝对禁止的。在藏地凡夫比丘完全在寺院中清净修持解脱道,如若凡夫乱修方便道是会被驱逐出寺院的。以凡夫心是无法测度圣者的境界的。

  据说先生是开悟之人,可是从这个角度来看,先生似乎还是看不懂密行,到底开悟了没有,我们只好打一个问号?为什麼呢?

  1、依据《法华经》,世尊是等觉菩萨再来,先生和我们都承认释迦牟尼佛是佛陀在众生面前的示现,先生一定不会承认小乘的说法。那麼悉达多太子结婚,生子罗侯罗,也是存在凡夫的贪欲吗?比如《女身令佛欢喜经》(注:此经在藏藏中,汉藏之中似无。可参阅《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
ShowPost.asp?ThreadID=7138)中就说道:“菩萨者,为令诸佛生喜,将自身化为女身,常行於善逝之前。”这就是所谓的以隐藏方式宣说。

2、如果认为只要有密宗双运行为的一定是凡夫,不能从三界解脱,那麼如何解释维摩居士的例子呢?如果先生认为居士后来修行时断除了夫妻的性行为,请拿出经典的依据,没有根据的所谓证据不要随便说,否则我们也可以认为鸠摩罗什大师有双运的行为。

  还有先生以《楞严经》来证明要断淫欲,我们都承认,在凡夫的境界必须断除杀、盗、淫、妄、酒,所以其实在藏地所有的寺院中,清净的出家僧人都修持解脱道,而不是双身法之方便道。

  即使是虚云禅师(被先生承认的屈指可数的几位祖师大德之一)也说:《楞严经》阿难遇摩登伽女,并非做不得主,这是菩萨变化示现世间,非爱为本,但以慈悲,令彼舍爱,假诸贪欲,而入生死。身在家心出家,虽受用妻子,而不生耽染;印度的维摩诘、月上女、末 利 夫人、 韦提希 夫人,中国的庞蕴、宋仁宗、张襄阳,都是深通佛法,居尘不染尘。

  3、比如汉传佛教的鸠摩罗什大师的行为是否也影响了译经的可靠性呢?然而连玄奘大师都承认罗什大师的翻译。

还有济公、金山活佛等藏汉两地公认的大圣者都有吃肉、喝酒的行为,先生对藏地的甘露很敏感而且表示反对,那麼请问先生认为酒肉是甘露吗?不是甘露吗?应该怎麼解释呢?

  反正大圣者的行为有不可思议的密义,不会做众生意义上的邪行,离开自利利他的事决定不会做的。

  圣者口中的到底是酒还是甘露呢?如果是实在的酒一定会喝醉的,那就造业有罪了,是凡夫了;如果不会醉,一入口就改变了性质,就被称为甘露。没有第三种解释!

  还有从个人的角度而言,是有利还是有害呢?如果没有利益的话,让众生生起邪见的行为就是造罪,那麼难道圣者的行为不如法吗?请教先生该如何理解?希望你能深入密法密义,自然能想通这个问题。

  汉传佛教最究竟、直截的禅宗,与密宗在见地上是一样的。《六祖坛经》的“烦恼即菩提”,将密续的究竟意义就摄尽无余。贪嗔痴烦恼就是菩提觉悟,波就是水,波水是一体的。还有《维摩经》宣说的“淫怒痴即戒定慧”等等似乎“不如法”的经典上的依据。

  还有汉传佛教历史上的南泉斩猫、丹霞烧佛、祖师们的呵佛骂祖等等以及藏传的莲师有明妃、热罗多吉扎译师等数不胜数的例子都印证了相同的见、修、行,证明人、法都是清净的。而以上的祖师都是藏汉两地历代被依止的善知识。

先生说依法不依人,说莲师的不对,是理解不够造成的。不能依凡夫错谬的知见,而应依止圣者善知识的见地。我们要皈依三宝,不能舍弃了僧宝。如若没有佛、菩萨、圣者祖师们,哪里会有佛法以及法的传承?上述的圣者善知识都是从佛陀授记一代代传下来的,都有成就的证验。而藏地40年前才旺仁真堪布的肉身飞走以及最近97年阿琼堪布的虹化都是证明。

  从藏传佛法的角度,很多佛菩萨本尊像都是双身的,是代表智慧和方便是不能分离的,显教裏的色不异空,空代表智慧,色代表方便。先生似乎对此不太了解。那麼来看看我们共同了解的净土法门,具足信愿行往生到净土的人都是莲花化生的,都是男身,没有女身,如《无量寿经》法藏比丘所发48大愿中的国无女人愿。但是《鼓音王陀罗尼经》、《极乐愿文大疏》中引用经文都宣说了极乐世界有女身,请问先生该如何理解?如果先生认为是佛的化现,那麼佛陀为何要化现女身呢?

  佛法的真义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以凡夫的妄心即使用千万劫也想像不出,譬如《普贤行愿品》中“一尘中有尘数刹,一一刹有难思佛”等等。如若不了知“缘起性空”之理,看经典甚至看一切都是矛盾的,这是自己的毛病、过失,犹如舍利子和天神辩论所看到境界不同一样,罗汉舍利子看到的是秽土,而天神菩萨看到的是净土。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趣势》

 

  作者:太虚法师  民国十四年(1925年)秋在庐山大林寺讲


  一、绪言

  近数年来,中国──指本部而言──大乘八宗,渐次流行而耀光彩,密宗亦应时崛然兴起。先则京也、粤也、鄂也、蜀也,密风密语,栉沐已久,今则江浙亦莫不披靡其风化焉。自表面,不得谓非佛法前途之大好瑞兆矣、盖密宗之绝迹中华于今千余年矣、而今得复兴,正如久失之宝,今且发现而复得之也,宜乎举国缁林及诸精进学佛居士,群起而趋之若骛矣。然按之心理,虽不无夹杂好奇心,或其余卑劣之成分,殆亦时势使然欤!兹且剖解一分述之:
  二、密宗之概史

  溯密宗之入支那也,其最盛时,莫唐代若焉!当开元三大士来华,一时君相,礼敬如佛,尊崇之诚,弘扬之力,可谓已极!故此宗也,于是遂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无往而不承其光明润泽矣。乃行世未久,忽遭武宗之摧残,庄严灿烂之金殿,无大无小皆变坵墟!金口宣扬之无上法宝,无显无密悉化灰烬、而密宗经疏法物,尤销失殆尽,此所以凐没迄今也。故其后吾国斯宗,纵有似是而非之遗迹,亦祗存法事、如焰口水陆等之应教派耳;其去本相差已远。降迄元、明之际,亦有所谓密教者,则非复开元之旧,蒙藏红教传来之另一种耳;其异唐密,更不知相差几千万里矣!盖当时所行者,实师承于西藏喇嘛,而斯时西藏之红教,以发思巴帝师之力,随元军远跨西欧,所至传布,于是传之也滥而习之也杂,以讹传讹,愈趋愈非!
  戒律废弛,腐败已极!故迄洪武之禀国钧也,目击其弊,毅然禁传。即在西藏,明初亦由宗喀巴准教理戒律改为黄教,乃有相承至今之蒙藏密教,否则、亦断灭久矣!惟开元法统,中土虽成绝学,而出嗣东瀛,千载绵绵,固赓续未断也。
  三、密宗复兴之动机

  凡事之兴,必有因缘。中国密宗自唐迄今,绝响殆千余年,其复兴也,奈何不前不后而潮涌于斯时耶?兹且一言其动机:日本为密宗中心之佛教,其宗义亦异开元之旧,杂于国俗私见,而我国清季留日人士,往往传其说。李证刚既译日文之西藏佛教史,侈谈密教,桂伯华且留学焉。民国四年,欧战方酣,泰西各邦无暇东顾之时,日人乘机暴发其素蓄谋我之野心,以二十一条胁迫我政府,其第五条即要求日人在华有传教自由权;藉传教之名而行其帝国主义之实,其含有政治色彩,路人皆知也。故当时华人无分缁俗,莫不痛斥我非。诚以日本佛法,实取诸中土,云何复来传?是不异子哺母乳,理何可通?而日人则借口谓:日本佛法虽传承支那,而今日本之密教,极为发达,中土则早成绝学。职是之故,我华缁俗虽明知其为政治利用文化亲略之计策,然以中土密教诚绝,固亦末如之何也!以故、尔时缁素受此重大刺激,对于密教问题,渐渐注意:有陈某着中国之阿弥陀佛,历言日本密宗之宗义;予于是年着整理僧伽制度论,亦主派人留日、留藏习密,以重兴我国之密宗。至民国七年,王弘愿将日文之密宗纲要议华传布,余时在沪主纂觉社丛书,得之广为流播,极力提倡,冀中国密教早日恢复。未久、而密教之声,竟遍中国矣!

  四、复兴人物之离散

  全国缁素既知密教有复兴之必要,日加注意,于是日僧若演华、若觉随之传密者,先后来华,而誓志东渡留学者亦日伙。先则粤之纯密、蜀之大勇,继则有持松,后则有显荫、又应诸师,接踵东渡,人才济济,绝觉有重光之望矣!但此数人中,于教理素有研究者,祗大勇、持松、显荫诸师耳;故碻能荷负吾国密教复兴之责者,亦唯其三人耳。第就目前关于密教各方面观察,匪特吾人十余年来所抱希望未易达到,且默察将来,渐有无限荆棘隐伏其中也!目下如显师之西逝,既为中兴密教人才之一大损失;加以勇师之入藏,十年归国,杳杳难期!持师感弘法之困难,将重赴日本自修。准此以观,几无一而非密宗复兴之大打击,此有心人所以惄然兴忧者乎?然潜伏于将来之荆棘,其患尤甚于此也!
  五、日本蒙藏两方之侵入与本国迷着之提倡及盲从之附和

  将来之荆棘维何?不观夫目前种种状态乎!全国人对于密教之要求既切,于是惟闻其所传者为密法,瞢然从学,妄冀即身成佛者有之,为好奇心所驱使而衒酿灾祈福之应验者有之,盲从附和者有之,藉求名利恭敬者有之。至其传法之人与制是否合法,固不暇注意、不能拣择也。内有不衷理之要求,则外有违法之供给矣!宿岁雷斧辈,传密之荒唐,匪特于佛律祖规大相径庭,且与彼日本传密之通制,亦大相违背!而吾国对于佛法颟顸儱侗专务名利之辈,且转相仿效,居然以居士于极短时间受两部大法,荒谬亦云甚矣!雷斧虽暂来即归,以获得支那最先布教权夸示其国,其流毒则潜滋粤、湘诸省,将别开许多外道门户矣!复次、如藏蒙喇嘛之来华传密也,形服同俗,酒肉公开,于我国素视为僧宝之行仪,弃若弁髦!提倡者迷着既深,先丧其辨别真伪是非之心。若雷斧之行迹,固不异莲如也,以莲如为净土真宗则毁之,今以雷斧为密宗则尊之,乃同出于提倡东密者一人之笔!非着魔病狂,何至颠倒如此!又、世间俗人肉食则劝令茹素,而妄称为活佛之喇嘛辈,则日非杀生不饱,且谓由杀生可令解脱。呜呼!此非印度杀生祠神之外道耶?若然者,则彼喇嘛应先互相杀害以成解脱,或迷着盲从者应先请喇嘛杀而食之,何尚腼颜食息人间也?噫!长此以往,密法之真制未窥,妙果未获,而佛制祖规之尊严扫地,遗害人心,深堪危惧!茍充斯颓风之浩浩荡荡奔流不已,将不知伊于胡底?恐不至以遵佛制为迂腐不止也!可胜叹哉!
  六、中国禅讲律净之教风陷于混乱危险

  上来略言密宗复兴之情形,兹进言我国之教风,以一窥所受之影响。夫山陬海澨,结茅便可安身行道,不立文字,顿悟自能契佛心印,脱经律之羁绊,尚朴素之实话,此我国之禅宗也。一句弥陀,念念诵持,乃至一心不乱,临终往生净域,此我国之净土宗也。广则无量,略则二百五十,稍广则三千威仪、八万细行,行住坐卧俱纳诸轨法之中,因戒生定,因定得慧,终得无上之果,此我国之律宗也。至若大启道场,敷设狮座,一音宣扬,因根各得妙解,所解无非甘露琼浆,此我国之台、贤等讲宗也。数百年来,渐趋混合:律建基,讲求解,禅、净趣行,殆有一道同风之概!虽非至美之制,而变之要当存其纯而去其疵,不应突藩破篱而毁坏之也!今者非法之密风侵入,与夫国人迷着之提倡及盲从之附和,于是学者瞽惑乎新奇,黠者剽窃以裨贩,涣汗纷拏,漫无轨道,至使我国禅、讲、律、净调和一致之教风,顿陷于极混乱之状态,渐有弁髦戒行,土苴净业之危险!向称佛剎精华、祖规森严之江浙,今亦染斯颓风,方兴未艾!其它若湖南、粤东,更不待言矣!
  七、当学日密藏密纳于律仪教理建中密

  噫!我国密宗方在幼稚时代,其情形如此!而各宗受其影响所生之混乱及将来之危险,又如此!此吾人不能不思有以挽救之也。救之之策维何?仍不外本予整理僧伽制度论所说,使大乘八宗平均发达,调和建设,而关于密藏者:一、当学日密、藏密、纳于律仪教理以建中密;二、密宗寺当为一道区一寺之限制。今初、夫传密之须明教理,尤重行持,尽人皆知也。盖显密之异,在能诠言对所诠义之或显或密耳;义显之言曰显教,义密之言曰密教;显教乃依佛之声教以彰学理者,密教乃依佛之果德以轨观行者;显密之理,固相应一贯,无少差异也。如胎藏界之教理,以般若为依止,金刚界之教理,以唯识为依止,尤显尽可见。如是由教理而进于行果,方为适当之程序。学密者茍不先明教理,儱儱侗侗,盲修瞎练,未见其可!至言行持,更无待言!茍不纳诸正当轨律之中,而有相当行持之功,或自修之传法资格未具,行仪未备,僭称阿阇黎,妄传两部法,是密法未能获益、未能中兴、而己先已为佛教中罪人!如是而不蹈元代密教之故辙者,盖亦难矣!今日本与蒙藏之密宗,殆已同昔年之红教,末流之弊,在所不免!故中国应学宗喀巴以教理戒律为之轨范,建为中华之密宗;不应一概承受也。要之、欲密宗复兴而无害有利者,当由有力比丘分子,以出家戒律为基础,以性相教理为轨范,而后饱参日密及藏密,同化而成一种中密,实为当今唯一之急务,唯一之企图。
  八、密宗寺当为一道区一寺之限制

  再言密宗当为一道区一寺之限制:我国民性,素尚俭朴,痛恶奢侈;历观我国禅、律净诸宗之所以独盛,亦不无原因矣。盖禅、律诸宗,皆以澹泊简单为尚,深契吾国国民性也。今者密宗之供设,非丰富恢宏则失敬,道场之设备,非妙丽庄严则不尊;茍准目下之情形,滥事传授,将恐有失尊严之义!故密宗寺不患不多,而患其不庄严完备也。将来融教律建为中密之后,欲庄严完备而杜滥传之弊,则密宗寺建设当有限制。限制当若何?当以每道区建一寺为最多限度,容减而不容再增。但每设一寺,道场务极闳丽,传法必取严密,而后国民不兴韩、欧之谤,国家可获禳祈之益,密宗乃有兴中华各宗协调兴盛之希望,而大法前途之光明庶无限量也!     (迦林记)(见海刊六卷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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